青岛市省内率先推行"席位注册" 下月起实施

2016-07-30 09:26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早报讯 事业刚刚起步,无力承担大型经营场所租金;几经转手租到房,开具产权权属证明过程繁琐……过去,在企业经营场所登记过程中,申请人经常遇到各种困扰,但现在情况不同了。自8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实施《青岛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住所办法》),实施住所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提交材料大大简化。同时,还帮助创客们降低创业成本,在省内率先推行“席位注册”制,需要一间房才能注册公司的历史被终结。

  下月起实施新《住所办法》

  记者了解到,为破解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租金贵、经营场所难寻等难题,早在2014年6月,我市就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青岛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取消“同一地址只能办一个营业执照、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必须在同一地址”等限制,允许企业“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90.5万户,同比增长49.1%。

  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和经济发展,原《住所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出台清理社区用章的相关文件后,社区居委会不再出具“不扰民证明”,由此带来了经营业户办照难的问题。“为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去年底市工商局启动了新《住所办法》起草制定工作。”青岛市工商局总会计师江长海表示,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今年5月26日,青岛市政府正式印发了 《青岛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实施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

  据江长海透露,在新《住所办法》实施后,将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实行住所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江长海表示,在实际情况中,申请人租到的经营场所可能几经转手,过去为了一份产权权属证明,申请人需要大费周章非常不便。 “下月起,申请人只需凭借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申请登记,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大大简化了提交材料手续。 ”江长海这样说。

  “就像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一样,政府不再为企业信用背书,而是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不违反当地《禁设区域目录》的规定。 ”江长海说,为防范虚假注册等问题,相关部门还将对承诺书内容加以追踪与监督,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不但会面临撤销、吊销登记的法律责任,还将被纳入“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席位注册”借鉴上海经验

  “‘席位注册’是我市借鉴上海自贸区等地区的改革经验,在省内首次推行的登记方式。”江长海说,在之前允许企业“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的基础上,新《住所办法》允许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器、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席位注册”地址、住所托管服务及其它配套服务。江长海表示,这一政策的最大受益群体就是小微企业,尤其是创客类企业。

  “小微企业尤其是创客类企业,年轻人居多,由于注册资本金少,经营住所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大的经济支出。 ”江长海说,相比较过去必须租一间房才能注册公司,如今仅需一个席位的政策无疑为创业者们节省了大额房租支出,创业成本大幅降低。他认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随着新《住所办法》的正式实施,我市住所资源将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发展的新高潮也将被掀起。

  (记者 衣涛)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席位注册 实施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