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毛建国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执法人员称,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8月30日《京华时报》) 从表面看,执法部门似乎没有什么问题。过低的违法成本,根本起不到应有的威慑作用,甚至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这也提醒我们,时代变了,情况变了,一些陈旧的规定也应该与时俱进了。
只不过,在这起事件中,公众不仅看到了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还有相关方面为什么不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什么不努力恢复非法占有的土地?这种行为算不算“以罚代管”?如果说有关部门缺乏强制执法手段,那也应该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流露出来的只罚不管,或者以罚代管的倾向,才是“每平方米罚3元”背后的真问题,是更值得关注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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