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设首支专利运营引导资金 坚持市场化原则

2016-09-06 09:59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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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徐杰 报道

  记者从青岛市科技局获悉,近日,青岛市出台了《专利运营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设立岛城首支专利运营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发起组建专利运营基金,实现专利运营与产业化应用。据介绍,引导资金将坚持市场化原则,决策和管理相分离,在基金中参股不控股,不独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还将向社会出资人让渡50%的参股收益。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份,青岛市被列入全国首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城市,《暂行办法》的出台是岛城推进专利运营、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重要行动措施,将为青岛实现专利运营与产业化应用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暂行办法》,岛城将设立全市首支专利运营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或发起设立专利运营基金,活跃专利运营市场,“专利运营基金不仅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可以投资具体的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还可以投资具体的专利运营服务工作。”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利运营基金具有独特的专利运营特色,主要投向与专利运营有关的工作,如: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布局、组建专利联盟、构建专利池、专利产业化投融资等,产业创新链、价值链、资金链、服务链的完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商业模式探索等。

  据介绍,这支专利运营引导资金将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投资管理,主要通过注资参股方式,与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地方政府资金,参与发起设立或参股在岛城注册的专利运营投资基金,“引导资金在基金中参股不控股,不独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将参股基金的管理权充分让渡于社会化的、市场化的、专业化的基金管理企业。”该负责人介绍。

  除此之外,该专利运营引导资金还将向社会出资人让渡50%的参股收益,以此吸引社会资本参股专利运营基金,更多的投资岛城专利运营项目。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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