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处黑臭水体明年变"清净" 整治方案已经敲定

2016-09-14 07:38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早报讯 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我市正在对14条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日前,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订了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截至目前,黑臭水体所在区(市)均明确了整治责任部门,并制订了整治方案及整治计划。进展较快的李沧区李村河中游、黄岛区镰湾河及胶州市护城河支流3处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开工建设,崂山区朱家洼明渠、市北区李村河下游已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计划近期开工建设,剩余的9处黑臭水体计划年底前开工建设。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今年2月5日,国家住建部、环保部公布了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名单,涉及我市市区14处,分别为湖岛河、水清沟河、昌乐河、李村河下游、海泊河下游、杭州路河、孟家庄河、黑头河、镰湾河、朱家洼明渠、李村河中游、楼山河、胶州护城河、即墨西流峰河支流。

  根据整治要求,市城乡建设委编制了青岛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按照“拆、截、清、修、引、管”6种整治方式实施黑臭水体整治。 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建立城市水体管理长效机制。

  据了解,这14处黑臭水体形成的主要原因是黑臭水体周边区域污水管网不完善、单位业户生产、生活污水私接乱排,导致污水进入河道造成。因此在治理中,将重点配套完善周边区域排水管网,截污纳管,同时,严厉查处私接乱排等违法排污行为。由于部分河道流经多区域,牵扯部门多,管理和治理难度大。为了确保整治效果落到实处,我市建立了市级部门统筹调度、区(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具体实施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机制。下一步,市、区两级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记者 吴帅)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