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倒车撞死环卫工 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6-09-14 07:48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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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今年5月15日下午,被告人李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大客车,在崂山区一小区门口倒车时,因观察不周,撞倒了在此打扫卫生的一名环卫工人,后继续驾车沿九水东路由南向北行驶,拖行环卫工人70多米,被他人发现后弃车逃逸,环卫工人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被告人李某当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环卫工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胸腹脏器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崂山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大客车车主、李某单位以及李某和被害人的亲属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70万元,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李某表示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最后,崂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记者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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