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变成商业体 天和工业园违规使用土地?

2016-09-23 10:05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信网9月23日讯 众所周知,工业用地价格普遍低于商业用地价格。如果工业用地性质的厂房按照商业用地的标准出租给商户,此举必然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近日,市民黄先生向记者反映,青西新区天和工业园就将工业性质厂房作为商业性质出租。随后,记者从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了解到,山东天和兄弟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确未向有关部门提交土地性质变更申请。

  工业厂房开起了餐馆

  黄先生告诉记者,位于青西新区延河路252号的天和工业园南侧沿街的五座厂房和西侧的一座厂房属于工业厂房,但是现在却违规用做商业性质出租。黄先生认为,工业用地价格低于商业用地价格,如果违规当作商业性质使用,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对其他合法经营的业户来说,也有失公平竞争的原则。

  1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青西新区延河路252号的天和工业园。记者发现,南侧临街的几座厂房均为三层楼高。由于墙体粉刷过的缘故,仅从正面观察很难发现这是一座工业厂房。天和工业园南侧仅与山东科技大学北门一街之隔。正如黄先生所说,南侧沿街的网点大多已被出租,经营者大多是餐馆以及网吧等娱乐场所。由于正值饭点,南侧沿街人流如织,有的餐馆早已人满为患,排起了长队。

  一位在山东科技大学读研一的刘同学告诉记者,2011年她在山东科技大学读大一的时候,沿街的这些厂房就已经经营起了餐馆。“五年已经过去了,在这经营餐馆的人也越来越多。”因为该地毗邻山东科技大学北门,所以来此用餐的人大部分是学生。另一位正在某麻辣烫餐馆用餐的同学告诉记者,他并不清楚这里是工业性质用地。“只是觉得在这用餐很方便。”

  天和工业园未变更土地性质

  记者多次致电山东天和兄弟房地产有限公司,但均无人接听。据记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须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而记者从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了解到,青岛天和兄弟房地产有限公司尚未申报土地性质变更。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黄岛区国土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怀疑工业园违规使用土地性质,可以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查处。

  工业园违规使用查处不易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黄鹏举律师认为,如果在工业性质用地上开展商业是违规的,黄律师坦言,现在正在发展的工业园项目有很多,大多数都是离居民区或商业区较远,配套不完善,因此工业园内也会配套一些餐饮。“好比居民楼内擅自经营小超市也是不合法的,但是实际上监管起来也是有难度的。”

  全媒体见习记者 姚飞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