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亚洲
长沙一开发商当年卖房时,打出“五万平米天然湖,开启湖居之门”的宣传语,吸引了不少人花高价在这里置业。谁知住了5年后,业主们得知,原来这片湖是开发商租的,业主和开发商均没有产权,而且开发商还在湖边部分区域砌起围墙,称是出于“安全考虑”。(10月13日《潇湘晨报》) 要是说这开发商是在忽悠,开发商是要喊冤的:当初打广告时,只是说小区靠近天然湖是个优势,业主可以就近欣赏,就像江景房,并不意味着江划给了业主。这看上去似乎不容辩驳,只是“开启湖居之门”,跟“就近欣赏”真是一回事吗?因为“开启湖居之门”,显然不仅仅是区位优势了,而是对配套环境的描述。
这样靠忽悠的一锤子买卖,即便真能大赚一笔,没有了品牌和口碑,又能走多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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