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 。这是青岛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就价格机制改革和价格工作出台的重要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青岛加快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据青岛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从今年年初开始,青岛市物价局着手研究起草《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送审稿)》,今年8月,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9月22日,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名义印发实施。
《意见》明确了青岛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017年,各项价格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促进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和兜民生底线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完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多维全面、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机制基本形成。
提出了重点价格改革任务: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对能源、供水、供热、交通运输、医疗服务、公共服务、清费减负等七大领域价格改革任务作出具体部署;二是完善促进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的价格政策体系,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三是健全政府定价制度,要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定价规则,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大力推进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城市信报记者 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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