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下肚盗墓被抓 盗掘省级及以上文物至少判10年

2016-10-21 14:1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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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隽玲玲 报道

  本报讯 即墨历史悠久,市内不少文物遗迹,诱惑着盗墓贼们。2015年5月底,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和朋友门某某便在喝了几两白酒后,决定去盗墓。近日,记者从即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陆某某等人先后四次盗掘青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王吉墓葬群,即墨检察院已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提起公诉。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被逮捕时,陆某某等人还没有进入古墓,未曾有“收获”。检察官提醒,盗掘省级以上古文化遗址的,无论有无收获,都将面临10年以上牢狱生活。

  据悉,“检察院已经对陆某某等人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提起公诉。”近日,即墨市人民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道。面对众多文物遗迹,如何在源头上制止盗挖行为的发生,保护好文物遗址?“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即墨市检察院检察官用案例提醒附近村民,“盗掘省级以上古文化遗址的,一锄头下去,就是10年以上牢狱——无论是满载而归,还是‘战绩’为零。”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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