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处长曹天宇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问政”栏目,解答岛城市民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的疑问 。访谈中,曹天宇处长透露共有14处老旧房屋列入棚改计划,另有一处即西康路6号拟被列入2017年棚改计划。
十余处老房屋被纳入棚改计划
本次访谈中,市北区网友询问房屋征收问题占据大多数。据悉,滨县路1号、松山路5号、阳信路4号及7号、东阿路12号、李村路16号、四流南路18号、市场一路29号、内蒙古路30号1号楼及周边平房、招远路38号、济宁路47号、嘉兴路70号和胶州路108号都已列入市北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2017年青岛棚户改造任务清单,明年市北区共有1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16399户。其中零星片改造项目规模最大,分为两个批次进行,一批次计划改造4500户,二批次计划改造3049户。郑州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规模次之,计划改造2968户;盐滩剩余片城中村改造项目规模同样不小,计划改造1048户。
此外,列入市北区2017年棚改项目的还有青岛湾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933户;四流南路18号棚户区改造项目485户;东阿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590户;热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507户;嘉兴路70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379户;宁化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418户;贮水山路集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629户;滨县路片改造项目168户。
访谈中,曹天宇处长还透露市南区拟将西康路6号列入2017年棚户区改造征收计划;广西路43号列入市南区棚户区改造计划。
据悉市南西部棚户区改造项目规模宏大,2017年该项目计划改造危房2310户。在今年的西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市南区计划实施居民房屋征收改造2000户,重点对西部零星片棚户区、青岛湾老城区黄岛路周边和苏州路3个区域的房屋实施征收改造。截至目前,共启动楼院75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92户,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棚改工作任务。
就地安置中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就地应补偿面积
对于访谈中市民提及的部分地点,曹天宇处长明确回复:暂未有改造计划。根据《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13]24号),“棚户区”主要包括筒子楼、平房、倒危房以及城中村中的陋旧村。比如上海支路2号、汶上路3号和金港花园。此外,甘肃路3号、桑梓路11号和吴淞路29号都尚未列入青岛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中。
自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之后,青岛市市区选择就地安置房屋面积中对于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问题,咱们青岛市市区具体都有哪些文件和规定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在青岛市市区拒不执行2013年2月26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第1款第4项规定: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第2项规定:(每户)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应有哪个部门来监管纠正?曹天宇处长表示:《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选择就地安置的居民,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就地应补偿面积。实施房屋征收时,由区(市)房屋征收部门与居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对于反映的问题,应由房屋所在区(市)房屋征收部门或其上级部门监管纠正。
城市信报记者 张俊达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