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王倩
□半岛记者 董夏 报道
半岛都市报11月4日讯 双十一临近,不少网络平台的商家已提前放出双十一预售价,但有精明的消费者对比发现,有些商家会抬高商品原价然后再打折,甚至有商品折后比活动前的价格还要高。为此,日前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明确提出:禁止商家使用易误解的标价,并将打击虚构原价的行为。青岛市消保委也在近日根据近几年消费投诉的特点,结合网购高峰容易出现的消费纠纷案例发布了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要审慎理性,同时呼吁电商平台依法诚信经营。
青岛市消保委呼吁广大电商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消费者权利,做规范电商市场的第一责任人。倡议电商平台在网站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定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不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额、成交量或者用户评价。
同时,倡议网上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交易平台办理实名登记的自然人,发布的促销广告应当真实、准确,不含有虚假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附条件的促销广告,应当将附加条件在广告页面一并清晰完整表述。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促销活动中赠送消费积分或者发放优惠券的,应当标明消费积分或者优惠券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开展有奖促销的,应当公示可查验的抽奖方法,不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不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
■链接 市工商部门约谈 18家电商企业 近日,青岛市工商局组织召开本市大型电商企业约谈会,利群商城、海尔商城、海信商城、淘青岛、儒行天下办公商城等18家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站参加了会议,利群商城代表青岛电商企业宣读了“守法合规、诚信经营倡议书”。“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青岛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市场的在线检查监控力度,及时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合同格式条款不公、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好网络市场秩序。
山东规范电商“双十一”促销活动 “双十一”网购促销活动临近,山东省工商局日前举行行政指导约谈会,对企业开展行政指导,督促相关企业促销活动依法规范进行。据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朱昆峰介绍,每年“双十一”过后,都会出现一次相对集中的投诉“高潮”,投诉事项一般是退换货困难、商品与宣传不符、延迟发货、快递超期,以及消费欺诈甚至网络诈骗等问题。
针对今年“双十一”可能出现的问题,山东省工商局已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山东各地监管部门重点对促销活动的组织者、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此前,山东省工商局已对省内网络经营者开展了60批次的服装、家庭用品类商品抽检,其中包含大部分知名电商平台的热销商品。朱昆峰表示,接下来山东省工商局将充分利用消费者投诉举报以及网上日常监测等手段,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秩序。
朱昆峰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要坚持理性消费,同时应注重保留购物相关证据,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拨打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12315”电话进行投诉。据新华社
案例 网购电视机遭遇虚假宣传 消费者邱女士网上选购电视机时,被某电商网站页面上“全球最先进夏普十代原装”、“全行业唯一60英寸夏普屏”、“极致大屏幕”等宣传语所吸引,下单购买了一台价值5699元的电视机,使用中却发现该产品性能不尽如人意,不仅显像较慢,且存在漏光、闪屏等现象。邱女士认为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属欺诈行为。
电商虚构原价
消费者要求索赔 消费者李先生从电商平台某化妆品旗舰店购买了3盒面膜,网页显示:促销价68元/盒,全年最低价,原价98元/盒。该产品的月成交记录显示,该款面膜促销前二个月内,售价均为68元,并没有所标价格98元的销售记录。李先生认为商家系价格欺诈,请求退货退款并三倍赔偿损失。
以赠品拆封为由
拒不同意退货 消费者吴先生通过某网站订购了1部TCL手机,商家附带赠送了1个塑料运动手环。收到货后第二天,因手机无法正常开机,吴先生将其寄回。商家收到手机并检查之后,称手机只是软件问题而非质量故障,拒绝换货。吴先生于是主张“7天无理由退货”,商家却称赠品已被拆封,不能退货。
以外观损害事由
逃避三包责任 张同学通过某运营商官网购买了一部八核智能机,售价1099元。收到货后,她发现手机的摄像功能启动困难,屏幕反应非常慢。经当地售后检测,得知手机存在性能故障。但售后表示,因检测时发现手机屏幕有划痕、且外壳有轻微裂缝,影响二次销售,只能为其免费维修,不能退换货。
微信集赞后
不依承诺兑奖 方先生通过微信公众号看到某房地产开发商的某项目售楼中心举办“集齐68个赞,可获得小米移动电源或者保温杯”的活动,方先生在活动期间按要求集齐68个赞后,商家称奖品已经发完,方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商家给予合理解释并获得奖品,双方产生分歧。
人造革鞋假冒
纯牛皮鞋销售 刘女士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成都某公司生产的皮凉鞋,到货后感觉气味冲鼻,怀疑非真皮且是假货,于是将鞋送至专业鉴定机构,经检测该凉鞋是皮革材质。刘女士要求商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三倍货款及快递费共516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