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尹彦鑫 报道
半岛都市报12月10日讯 车辆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但仍有不少司机在开车过程中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差,出现交通违法行为。10日,黄岛公安分局交警部门根据非现场违法数据列出了其辖区6处平均每天抓拍交通违法超过百起的路口,并针对电子警察抓拍较多的车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两种交通违法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解析。
据黄岛交警智能交通管理中心数据统计,日常工作中,电子警察抓拍的车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两种交通违法较多。今年以来黄岛交警大队辖区6处路口每天交通违法抓拍超过百起,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就是车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黄岛交警智能交通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时要养成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意识,遇到实线是不能跨越的,进入导向车道不可随意变更车道,更不要压线和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否则不仅影响其他车辆有序通行造成交通拥堵,而且容易导致碰撞、追尾、刮擦等交通事故。
针对这两种交通违法,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和提示:
1、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200元,记3分)。主要指路口左转弯时压或跨道路中间的单双黄色实线。
交警提示:黄线用来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无论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只要是实线,就严禁跨越,驾驶员在路口转弯前须要降低车速,要等后轮胎越过停止线后,再实施转弯。如果提前转弯,就会造成转弯半径减小,导致后轮胎压线,从而被电子警察抓拍。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100元,记2分)。主要包括占用直行道左转弯,占用直行道右转弯,占用右转弯车道直行,占用左转弯车道直行;当直行骑、压机动车分道实线行驶时,按照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处罚。
交警提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主要是进入路口前没有提前观察道路上的指向箭头标线。要想避免此类错误,就要养成进路口前提前观察道路指向箭头标线和标志,如果驾驶员实在看不清自己所在车道导向方向的,还可在进入路口前,提前瞭望前方路口信号灯,用信号灯来对照行车道,判断自己应该走哪条车道,必须提前通过虚线并入目标车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