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抢劫"折损政府公信力

2016-12-26 09: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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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斯涵涵

  一家粮油店监控显示,执法人员不断地往店外搬运商品,与店家发生语言冲突,竟语气惊人地称“依法抢劫”。面对不出示执法文件的质疑,执法人员表示,“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对此湖北黄冈市食药监局官员表示,抽样检查应当出票购买,而不能随意搬拿。(12月25日湖北电视台)

  黄冈市黄州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拒绝出示相关文件,直接从店里往外搬油,面对商户的质疑,竟然回应“我就是抢劫,我是依法抢劫!”一语既出,众皆惶然。

  “依法抢劫”暴露出该工作人员低下的职业素质和法律意识。抢劫就是抢劫,没有“依法抢劫”这一说,执法人员应该比一般群众更加知法懂法,要依法行政,而不是将工作职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口出狂言,为所欲为。

  “依法抢劫”是黄州区食药监局执法乱象的投射。据悉,黄州商城商家普遍反映,黄州区食药监局执法罚款金额毫无标准。不管是否主观故意,是否销售出去,小到一袋过期胡椒、一桶过期食用油,统统开出罚单,少则几千,多则上万。例如荆楚粮油湖北黄冈公司下属公司将一批即将过期的大米召回仓库存放,已经入库等待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商店内过期商品,对尚未销售出去的,本应销毁即可,可当时黄州区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出现,硬是开出“66万”的重磅罚单。正因为有了这种执法习惯,才有了“依法抢劫”这一怪诞却又理直气壮之语。

  “依法抢劫”折损政府公信力。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是法律的实施者、捍卫者,必须严格按照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来进行,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原则。“依法抢劫”不仅歪曲了政府执法的正当性、严肃性,还以权谋私,欺凌百姓,折损政府公信力,理当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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