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记者了解到,青岛发布《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下大力气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意见》称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农民工工资,并推动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工资。青岛将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特别要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清除出建筑市场。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 、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
往年各地时常出现农民工讨薪的案例,记者从青岛新发布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青岛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公司和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所有施工企业,不得采取每月支付生活费、过后结算工资的方式支付工资,不得以保修金为由扣发农民工工资。
各类企业应当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推动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青岛将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人防等工程建设领域,所有用工单位都要通过银行卡向农民工发放工资。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防等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调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免收异地提款、账户管理等费用的银行卡。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负责将工资卡发放至农民工本人手中;每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支付银行卡。
为了让农民工将钱拿到手,青岛将构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网络,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要求其定期申报。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依法延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报告。
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意见》要求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各级要加快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备足应急周转金。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从应急周转金中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应急周转金动用后,要落实支出责任和追偿机制,及时补足周转金,确保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配套还需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人防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并逐步向其他行业推广。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制度,对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在企业提供财产担保和出具不拖欠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减免;对曾经发生或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不合格”包工头将被清除
青岛将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特别要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清除出建筑市场。改进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建立以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工人为骨干,专业承包和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工人为主体,其他用工形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用工方式。鼓励工程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灵活就业形式的农民工转化为自有工人,加快向职业化产业工人转变。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
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仲裁机构为农民工开“绿色通道”
《意见》要求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加强执法机关和仲裁组织的协调联动,对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争议的,告知和引导农民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要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使农民工维权步入“快车道”。
对非法群访和采取过激行为讨薪,借讨薪之名讨要工程款、虚报冒领,无理无据多要工程款、工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欠薪将被列入黑名单
意见要求建立拖欠工程款和恶意欠薪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工程立项与施工许可、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和工资支付等信息互通制度,纳入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及银行、国土、工商、建设等行业的征信、信用信息公示、诚信信息系统和平台,重点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用工等领域实现突破,从制度上形成对拖欠工程款和欠薪企业、个人的联合惩戒态势。完善企业、个人诚信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将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列入青岛失信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并作为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供金融机构查询,并作为金融机构联合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
城市信报记者 刘金震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