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李珍 孙桂东
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青岛清江路命案的被告人赵某故意杀人罪一案,将于明日(1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青岛中院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市中院将在新浪官方微博、青岛中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同步视频直播。
案情简介
2016年6月8日10时许,被告人赵某驾驶轿车行驶至青岛市市北区清江路与淮安路路口时,与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赵某在等待保险公司出险时,因故与从附近超市出来的被害人翟某发生口角并厮打。期间,赵某拨打110报警电话称发生交通事故。后赵某因翟某对其辱骂,遂从其轿车后备箱内取出一根棒球棍,趁翟某不备,持棒球棍击打翟某后脑部,将翟某打倒在地后,又朝翟某的头面部、颈部、胸腹部、手臂等部位击打二十余下,再持水泥砖块朝翟某的头面部击打数下,致翟某当场死亡。案发后,处警的公安人员在现场将被告人赵某查获。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