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徐杰 报道
半岛都市报1月13日讯 23名党员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9起、处理343人、党政纪处分229人……1月13日,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了这样一份沉甸甸的正风肃纪、反腐惩贪“成绩单”。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35件、结案1660件,党政纪处分1641人,数字背后,彰显的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决心与成效。
过去一年,对16个区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开展暗访28轮次,发现问题32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形成了有力震慑。市纪委常委先后与20名区(市)党政正职及25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强化责任担当;23名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135名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12名镇街及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向市、区(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2016年以来,有23名党员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形成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过去一年,市委巡视机构先后巡视巡察17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发现重要问题线索82件,党政纪处分46人,督促被巡视(巡察)单位整改问题312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62项,巡视监督的震慑效应不断放大。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389人,诫勉谈话197人,有7名党员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或在谈话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结案案件中,给予党政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947人,占57.7%;给予党政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658人,占40.1%;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6人,占2.2%。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自查与下查一级、明察与暗访、定点检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的频率,加大监督检查的强度,着力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出入私人会所等顶风违纪问题。先后组织开展暗访68轮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9起、处理343人、党纪政纪处分229人。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296件次(不含重复举报),同比下降12.1%;处置问题线索3281件,立案1735件,结案1660件,党政纪处分1641人,同比分别上升147.6%、55.5%、57.4%、56.3%,数量和增幅都创历史新高。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共查处市管干部36人、处级干部118人。
过去一年,青岛市还集中开展了“小官贪腐”专项整治,市和区(市)两级共筛选“小官贪腐”问题线索472件,立案412件,结案396件,组织处理75人,党政纪处分378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30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39起178人。与此同时,严肃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共问责97起,处理295人,党政纪处分7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2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起13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