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志华
2月17日,西安市民赵先生买了一盒验孕试纸,厂家为湖北某医药公司。回家打开包装盒后发现一张卡片,赵先生原本以为是说明书,仔细查看却发现是西安某医院的人流广告。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有此经历的远非赵先生一人。(2月19日《华商报》) 人流广告“满天飞”,但将广告塞进验孕试纸的药盒里,却称得上是一种“创新”。由于选择人流者多有购买验孕试纸的经历,将人流广告塞进验孕试纸药盒中,且销售到西安的验孕试纸只塞进西安本地妇产医院的广告,可谓精准投放。然而,这种广告投入方式将对民众将产生诸多不良影响。从心情上讲,很多购买验孕试纸的人巴不得能够尽快怀上孩子,其中不乏有多年怀不上孩子的不孕不育患者,人流广告其实是对这部分人的冒犯。不仅如此,终止怀孕的方式较多且各有利弊,但人流广告不仅让人流“先入为主”,而且往往只说人流的好处,丝毫不谈其弊端,民众很容易受其误导,涉世不深的学生尤其如此。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药品包装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可见,在验孕试纸药盒中夹带人流广告,无论医院还是药企,都涉嫌违法。但也要看到,医疗机构与药企都能从这类广告中获益,假如违法成本抵不上非法所得,此类广告方式就存在蔓延的可能,不排除其他专科医院也与相关药企合作,向特定药品盒中塞入广告。
药盒里夹带广告无疑开了一个坏头,若不尽早加以遏止,极有可能引来效仿者。因此,对于有这类苗头的做法,理应给予更迅速和更严厉的惩罚,使之没有机会从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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