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文:房产中介不得提供首付贷、过桥贷

2017-02-23 11: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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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青岛房地产中介行业迅速发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对于促进交易、活跃市场、满足居住需求,扩大住房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个别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存在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监管,2月22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监管促进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各区市房产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 ,针对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和规范。规范中介业务承接,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房源核验,确保合法合规 ;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开展尽职调查,进行房源核验,确保真实准确。

  规范中介服务价格,依法明码标价,协商确定收费,杜绝价格欺诈;规范金融业务合作,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不得提供首付贷、过桥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杜绝捆绑服务;规范涉税服务业务,如实告知税收规定和优惠政策,如实申报成交价格,确保依法纳税;规范业务推广和宣传,杜绝一切形式炒作。

  各区(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在2017年4月30日前向本辖区所有工商登记中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纪”的机构下达《备案登记告知书》,要求其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辖区内符合备案条件的所有经纪机构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备案登记,对逾期仍未申请办理备案手续的,除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并纳入诚信档案,还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住建部:严禁中介机构搞“首付贷”

  住房城乡建设部去年11月25日再度通报30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要求各地将房地产中介机构编造散布谣言、发布虚假信息、赚取房源差价、挪用交易资金、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违规代理销售、无照经营等7类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重点。

  住建部要求,各地一律严禁中介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这是一条红线,不得突破。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也不得违规开展业务。对房地产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要求,要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在整改期内暂停中介机构所有门店的业务办理。在此基础上,还要将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公开曝光,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性质恶劣的要依法清出市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首付贷?

  所谓首付贷,是指在购房者首付款不足的情况下,地产中介、开发商或其他第三方金融平台为其提供的用于解决首付资金的贷款,以便让购房者快速入市。当然,首付贷并不是一直都存在的,它是在限贷政策下产生的,最初多用于二套房贷中。

  【首付贷的风险】据悉,用于解决首付款的贷款多为信用贷款(也就是常说的无抵押贷款),大家都知道与房贷相比,信用贷款利息颇高,而且期限短,如果购房者此时靠信用贷款解决首付款,那么无疑会增加自己的购房成本,不要忘了房贷也是有利息支出的。所以,在看似“无害”的首付贷面前,购房者还得量力而行。

  什么是过桥贷?

  过桥贷款也叫搭桥贷款,是指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扮演金融机构A角色的主要是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扮演金融机构B角色的主要是商业银行。

  【过桥贷风险】过桥贷款潜在风险,主要包括:1.融资成本高、资金风险大。一般过桥贷款年化利率平均在40.8%左右;2.企业信用风险;3.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4.加剧银行信贷风险。(半岛全媒体记者)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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