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2月23日消息 为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7年2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开展规范保健食品会销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本次整治行动主要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利用会议、讲座等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企业;经初步筛查有嫌疑扩大宣传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据了解,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应当依法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保健食品广告批文,宣传内容必须与广告批文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如企业宣传广告违反以上政策,市民可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消费者如果怀疑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有问题,可以拨打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关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微信(微信号:qd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此外,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用来治疗疾病。
文 梁湘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