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涤明
单位为了防止有人冒领补助,需要已经退休的老人证明自己还健在。家住南京六合的丁大爷已经84岁了,虽然行动不太方便,但还是来到了辖区派出所,请派出所开具一份证明他还活着的证明。(2月23日《现代快报》) 老人到派出所开“活着证明”,已经是拿着身份证、户口簿,这些东西足以证明户籍仍在原辖区、并未注销。然而,相关单位坚持认为这些不能证明老人活着,这究竟是得了什么“病”?
其实,很多的奇葩证明,实际上并不能证明什么,其中的逻辑是,谁出“证明”谁担责,只要有人给“证明”,办事单位就没责任了。明明是政务网络、现代信息工具能解决的问题,却执着地按照延续下来的规矩和程序办事,让群众在部门间跑来跑去,除了思维的僵化,服务意识不到位也是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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