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广阔
因为活动公告“100%兑换乐视手机”的表述事后改为“数量有限,先到先得”,乐视陷入一起80人的集体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2月27日《中国青年报》) 稍具常识的人都明白,“100%兑换”和“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所代表的意思大相径庭。乐视方面曾解释说,先前的活动是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的,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了改正。这样的解释,显然无法得到消费者的认同。一则,活动时间持续了半个月之久,难道一直没发现问题?二则,即便真是因为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表述错误,那么也不应该由消费者来为这种错误埋单。
“兑换门”背后暴露出来的,其实是某些公司企业契约精神的缺失。而这既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会损害企业自身的形象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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