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泡打粉做包子、工业明胶制粉丝、买卖病死牛……16日上午,山东省高院通报了2016年度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公布多起典型案例。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委员韩芳丽介绍,食品安全犯罪的方式不断变换新花样,手段更趋隐蔽。韩芳丽称,2016年,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63件475人。
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宋振在明知包子中不能添加含铝泡打粉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德州武城县老台门包子店生产包子时,添加含硫酸铝铵的泡打粉,并对外销售,销售金额15万余元。此外,他还向加盟其包子店的被告人祁志华、陈延丽提供含有硫酸铝铵的白色粉状物用于发面蒸包子。被告人宋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
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被告人刘明光明知被告人姜宏战向其求购的工业明胶被用于食品生产,仍向对方销售工业明胶44.7吨,销售金额89万余元。姜宏战使用购买的工业明胶生产粉丝409.6吨并销售,销售金额131万余元。其间,姜宏战还向被告人江崇雪转售工业明胶3.5吨,用于生产猪头肉、猪拱,销售金额7万余元。
2006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庆荣从外地收购海草,组织王发文(在逃)在博山恒昌食品厂将海草放入工业用氢氧化钠溶液中浸泡,再用浓硫酸中和,随后放入蒸锅进行煮胶,在煮胶过程中添加配方复合肥,再经过注胶、冷冻、切割和晾晒,大量生产冻粉。后将生产的冻粉向周边地区销售,销售金额达50余万元。
2011年3月至2014年2月,被告人孙克卫、邓深河等18人分别将因病濒死牛、死因不明牛或病死牛销售或介绍销售给被告人张占;被告人尹振华等三人在养牛期间,分别将各自的因病濒死牛、死因不明牛或病死牛销售给被告人邓深河、张占;张占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从辉将从上述被告人处收购来的牛屠宰后,将未经检验检疫的病死牛肉销售给被告人肖凯等人二次销售,致上述牛肉流向餐桌。
记者 范洪雷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