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1日消息 记者从崂山区民政局获悉,崂山区自2017年4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
近年来,崂山区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筹、稳步增长;通过实施新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基本实现了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就医零负担;临时救助年救助标准全市最高,“救急难”工作经验获全省推广;农村五保实现区级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100%,全区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文 王硕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