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5.5%的涨幅是如何确定的?
自2005年至2016年,我国已经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从640多元提高到2016年的2400元左右。2005年至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至少上调10%,2016年则放缓至6.5%。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2016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仅同比上涨2%,低于预期上涨3%的预测指标,属于温和通胀范围。“同时,去年1至3季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大致在6.3%,增幅继续减缓;去年我国GDP增速为6.7%,与上年的6.9%相比有所下降。”金维刚说,“因此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确定为比上年增长5.5%左右是比较合理的。” 据新华社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