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被打轻微伤 阿尔卑斯西餐自助店否认动手

2017-04-29 07:23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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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28日讯 从单位辞职以后,公司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为由,拒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28日,市民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称,她今年1月份从李沧万达广场的阿尔卑斯西餐自助餐店辞职后,一个月的工资约3000元,老板始终不给,去讨要的时候还发生了争执,自己身体受伤。

  去年10月份,高女士来到这家餐馆打工,做服务人员。“干了差不多一个月后,就不想干了,当时提出了辞职”,高女士说,当时公司的店长说缺人,让她帮忙推荐几个人后再走。高女士一直坚持到了今年1月份。当时,因为工作上的争执,她实在不愿意继续干下去,就于1月26日从单位辞职,但公司拒绝支付约3000元的工资。

  高女士说,一开始的时候,店长告诉她等老板回来,核算了工资以后,就把钱发给她。但是,之后单位又换了店长。她就去找公司的老板,老板告诉她,因为她在单位工作时,擅自把食物给扔了,不给她发工资。据高女士讲,4月7日,她去单位讨要工资,期间发生了争执。高女士说,当时的负责人刘先生说前边人多,便把她叫到后厨,一起去的还有店里的两名员工。随后,因为工资的事,双方发生了争执。店里的两个员工以及刘先生拉着她开始殴打,导致她头部、胳膊以及腰部等多处受伤。高女士报警后,经李沧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进行鉴定,高女士为轻微伤。

  28日,记者采访了阿尔卑斯西餐自助店的负责人刘先生。刘先生表示,高女士确实在他的公司工作过。他们公司有规定,员工想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这样也方便公司找到替代的员工。高女士没有提前申请就辞职了。所以,他们才不发工资。只要高女士回单位认个错,他们就会发工资。高女士7日去要工资的时候,他们并未打她。当事整个过程都有监控录像已经交给警方。目前,只要她到单位来认错,就会把工资发给她。对此,高女士说,她去年11月份就提出过辞职,因为单位缺人,所以一直没有走。之后因为实在不想干了,所以就辞职回家了。

  山东文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说,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告知单位。但是发生欠薪等情况的,可以随时辞职。高女士在之前提出过辞职,单位一直没有答应。因此,单位不应当扣押高女士的工资。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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