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全国法院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我省法院审理的瓦锡兰芬兰有限公司、西特福船运公司与荣成市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颖勤发动机(上海)有限公司船舶设备买卖侵权纠纷案和大宇造船海洋株式会社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入选。
党报君了解到,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是我国司法的国际窗口,是扩大对外开放、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司法保障。我省法院积极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审结船舶碰撞、海洋污染、海上运输等海事海商案件2365件、涉外商事案件187件、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60件,依法平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帮助“走出去”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促进开放型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
“在入选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船舶设备买卖侵权纠纷案,涉及中国、荷兰、芬兰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2016年,省法院民四庭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海事案件403件,较去年172件增加134%;审结案件403件,较去年181件提高123%,结收比为100%,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各中级法院涉外商事案件收案368件,比去年减少15.2%,审结347件,比去年减少20%;青岛海事法院收案2067件,比去年较少55.9%,审结2365件,比去年较少41.3%。
在2016年,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青岛海事法院有序推进“康菲”案的审理,先后两次选取5起案件进行证据交换;对其受理的涉青岛港“德正系”系列案件依法审查,并确定将其中16件移送青岛市公安局,4件中止审理。威海中院妥善处理涉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的3起信用证欺诈案,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时,省法院对全省涉韩国韩进海运株式会社案件建立内部报告制度,确保玻利维亚恩普雷萨航运公司驳船权属案和印度班加罗尔银行独立保函止付案公正、有序地审理。
记者 张依盟 赵斐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