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5月10日消息 近日,家住胶州的叶先生遇到了一桩麻烦事,自己从网上购买的电视机比实际对角线尺寸小了341mm,在其投诉未果后,叶先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该公司同意与叶先生和解,将电视机原款退回并按三倍电视机的价格赔偿了原告,原告叶先生也申请撤回了起诉。
据悉,2016年12月份,叶先生在上网时发现一款43寸电视机的价格比较实惠,商品介绍页面宣称该电视机为43寸,产品尺寸为968*628*82(mm),并具有179度广度视角的优势。正巧自己和朋友都需要购买,于是叶先生支付了7122元购买了两台。在电视机到货后,满心欢喜的他们,发现收到的电视机没有广告宣传中的电视挂架,尺寸也比在商场中看到的要小。叶经过测量,对角线的尺寸比广告宣传小341mm,产品实际尺寸为968*576*82(mm),经过查询,该电视的可视角度为178度,亦非宣传中所说的179度,网上宣传的该款电视机的优势并不存在。
叶先生非常恼火,因为网上介绍的该款电视性价比高才购买,结果该网站却以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广告宣传方式销售产品,叶先生认为该网站的行为构成欺诈,随即向网站投诉,在投诉未果后,叶先生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向胶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该网站的运营商上海某公司,要求被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承担退货款及三倍赔偿等民事责任。
胶州市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在第一时间将传票、诉状等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后,多次向被告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充分向其释明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最终该公司同意与叶先生和解,将电视机退回并三倍赔偿了原告的电视机款,原告叶先生也申请撤回了起诉,并对法院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通讯员 陈敏 文 刘子琳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