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一女子急匆匆来到市南分局湛山派出所报案称,5月14日将自己的SUV停放在东海一路与咸阳路路口,17日上午取车时发现副驾驶玻璃被砸碎,放在车内的挎包、手机、钱包和身份证件被盗,损失1700余元。
接报警后,市南分局刑警大队会同湛山派出所立刻展开侦查。5月22日上午10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在旅馆内抓获,并在房间和两人驾驶的摩托车内发现作案工作及赃物。随即民警将两名嫌疑人带至湛山派出所接受审问。
经审问,盗窃嫌疑人高某(男,38岁,外地来青)与王某(男,26岁,外地来青)两人是惯犯,都因盗窃被处理多次。2014年,两人在天津服刑期间认识彼此,因对盗窃有很多共同话题,双方很能谈得来,互相称兄道弟。出狱后两人经常通过微信联系。2017年4月中旬,王某来胶州打工,因赚钱少就想到盗窃的“老本行”。为实施盗窃,王某想到了高某有多次盗窃前科,盗窃经验比较丰富,于是王某5月3日通过微信联系了狱友高某。此时在老家的高某也无所事事,收到好兄弟王某的信息,第二天就乘坐火车来到胶州找到王某。随即两人就商量怎么盗窃,最后对盗窃车内财物的作案手段一拍即合。为实施盗窃,王某和高某从五金店购买划针、手套等作案工具。
5月5日一大早,两人乘车从胶州来到青岛市区。到达市区后,两人沿路溜达寻找作案目标,透过玻璃看到车厢内有财物的车辆,两人就互相掩护,一人负责用划针将车玻璃敲碎进入车厢内盗窃,另一人负责望风,得手后两人迅速逃离现场。仅5月5日一天,王某和高某就沿路作案多起,得到的赃款两人平分。得手后为防止被抓,两人逃回胶州消停了一段时间,为以后更方便实施盗窃就购买了一部二手摩托车。5月中旬,两人再次来到青岛市内多区继续盗窃车内财物。据供述 ,王某和高某以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的方式,自5月份以来在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万余元。目前,两人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城市信报记者 尚青龙 通讯员魏嘉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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