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9日消息 今天,在崂山区中韩街道董家下庄社区内,崂山区鲁蜀香小吃店和崂山区善开铁锅馒头店老板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崂山区首张《小餐饮登记证》和《小作坊登记证》,这是自《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崂山区颁发的首张《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首张登记证发出 “今天很荣幸领取了崂山区第一份《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我将严格按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抓好落实,搞好食品卫生经营。”崂山区善开铁锅馒头店老板李善开经营馒头店两年有余,经营期间一直严格注意卫生及生产条件,今天,李善开领到了崂山区首张《山东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变成了三年,大大节省了之前申请换证的时间和流程。
“换证之后,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比之前更大了,这也要求我们经营户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守法规范经营,保证市民食品安全。”李善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6月1日,中韩食药所分别受理了崂山区第一份小餐饮小作坊登记申请材料,在严格审查后,区食药局分别作出了崂山区第一个小餐饮小作坊准予许可的决定。6月9日,崂山区食药局与中韩街道办事处共同在董家下庄社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现场由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林副局长与中韩街道办事处阚树炳副主任共同分别为崂山区鲁蜀香小吃店和崂山区善开铁锅馒头店颁发了崂山区首张《小餐饮登记证》和《小作坊登记证》。
善开铁锅馒头店内部
崂山区食药局执法人员也来到了崂山区善开铁锅馒头店,实地进行检查、指导,查看了该店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规范经营的情况,并鼓励该店负责人李善开从各个方面把店办好,成为行业典范。
此外,对于不按照规定办理登记证的,《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三小条例的实施填补了我们监管以来很大的空白,条例中明确规定,6月1日以后,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申请登记证的,我们会先要求业户进行限期整改,如果业户还没有进行申请或者还没有达到申请条件的,将会受到2000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处理。”夏林告诉记者。
开辟办证绿色通道 在活动现场,中韩食药所开辟了小餐饮小作坊“绿色通道”,现场指导业户填写申请表,收取申请材料。活动期间,共接受咨询200余起,受理三小登记材料52份。
记者了解到,对于在崂山区内有固定生产场所的食品小作坊,以及经营场所面积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小餐饮可以根据条件办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申请登记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即可办理。
崂山区食药局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开辖区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摊点规范工作,将认真按照《条例》中的六项标准,开展"三小"规范治理,提升辖区“三小"规范化水平。
多措并举规范“三小” 2017年6月1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备受社会关注的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三小”)三种业态,将被纳入规范化管理。
崂山区食药局下辖5个基层食药所,辖区内有小作坊100余家,小餐饮1000余家,在《条例》实施前,该局一直秉承规范为主、取缔为辅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能够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业户给予办证,对暂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业户实行备案管理,对条件较差无法进行规范的业户予以取缔。
虽然在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摊点规范工作上作出了努力,但由于法律法规的空白,日常监管经常陷入困境。此次《条例》的实施,意味着“三小”(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的许可与监管将有法可依,标志着我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将走上法治化轨道。
《条例》发布后,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从许可、监管、执法三个层面对条例进行分解学习,对监管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进行充分讨论,深刻领会条例内涵及精神,以便为日后的监管执法工作建立知识储备。同时,该局根据《条例》要求,详细制作一次性告知书,以简洁易懂的形式告知业户如何办理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摊点的登记许可。另外,自5月份以来,该局先后在多社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我们自5月份以来,陆续向辖区居民经营业户发放《致居民一封信》、《三小办证须知》和相关宣传品,执法人员现场为群众释疑解惑;联合中韩街道食安办召开辖区食安信息员会议,由执法人员向信息员讲解《条例》有关内容,并要求各信息员立足社区实际,组织现场宣讲,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墙,张贴《条例》、宣传画全面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条例》,尽快取得登记许可依法经营。”中韩食药所所长牛绍辉告诉记者。
记者 游潇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