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金惠
刷单入刑第一案,彻底改写了过去刷单行为主要依靠行政处罚的历史。而本案中,五年多的有期徒刑,90余万元的罚款,对于刷单炒信者来说,警示是空前的。 “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某通过创建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非法获利90余万元,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并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这也是互联网公司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刷单入刑第一案,彻底改写了过去刷单行为主要依靠行政处罚的历史。从前,对于刷单行为主要依靠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而且罚款的上限只有20万元,相比于刷单行为本身的巨大利润空间来说,这样的成本威慑力有限。而本案中,五年多的有期徒刑,90余万元的罚款,对于刷单炒信者来说,警示作用是空前的。
在网购已经成为人们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今天,刷单炒信行为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其危害也人尽皆知。销量高、评价好的商品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相反,销量低、评价差的商品会被消费者抛弃。可“刷”出来的销量和“炒”出来的信用,给消费者造成虚假的繁荣,误导消费者进行交易,本质上就是欺骗行为。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造假行为还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利于电商行业的长久健康发展。
其实从法律层面来讲,刷单入刑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家通过刷客提高自己信誉的行为,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刷单炒信的确是随互联网发展而生的新现象,但并非属于法律监管的真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从当前的形势来看,刷单炒信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必须出重拳治理。而这起案件恰恰给所有刷单炒信的不法之徒敲响了警钟,刷单炒信看似网店和刷客之间的公平交易,但这种行为绝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缺失,而是违反相关法律的虚假交易行为,必须付出法律代价。
今后,我们期盼更多的刷单炒信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希望电商平台能承担起责任,加大打击力度。除此之外,鉴于目前刷单炒信虽然人人喊打,但法律对这种行为尚无明确具体的禁止性规定,国家需要加快完善电子商务立法,对于刷单行为给予明确的定性和处罚规定,规范电商行业的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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