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公布第二季度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图)

2017-07-03 08:5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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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驾人员名单



  近日,青岛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曝光青岛市2017年第二季度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记者了解到,此次共有14名终生禁驾人员。交警部门工作人表示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两种情形作出终生禁驾的处罚。

  肇事逃逸致人亡,迫于压力投案

  2014年9月29日21时40分许,高某某驾驶灯光不符合要求的轿车,沿阳光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肇事处,与行人李某某相撞,导致李某某当场死亡。肇事后,高某某驾车驶离现场,事发后,民警通过联系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让其马上投案,经做工作张某某于次日到平度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记者了解到,高某某观察不周造成行人死亡并肇事后逃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一)款。

  因此,高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5年6月9日,高某某被平度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三年。2016年1月,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高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终生被禁驾

  2015年10月9日18时许,李某某持注销状态的驾驶证,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平古路由东向西超速行驶至肇事处,与顺行在前的任某某无号牌三轮翻斗车追尾相撞,任某某当场死亡。

  经调查,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李某某持注销状态的驾驶证酒后超速行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一)款、第二十二条(二)款、第四十二条(一)款和第四十三条(一)款。

  任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后部无车身反光标示无灯光装置的无号牌车辆发生肇事 ,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一)款及第二十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李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任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2016年4月6日,李某某被平度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16年2月5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高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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