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路可玫
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济南将开展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教师本人、校长和学校均会受到相应惩戒。情节严重的教师将被开除。(7月10日的新华网) 其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规定,在职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但时下,对有偿补课者,有关监管部门习惯于“睁只眼、闭只眼”;即使查处,也是“家长打孩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鉴于此,笔者认为,只有启动问责机制,像济南市这样,不仅要查处搞有偿补课的教师,还要查处相关校长、学校,把有偿补课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的一项内容,列入群众办学满意度的调查内容,才能有望杜绝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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