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11日消息 根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要求,为阻断传染病传播,保护食品、公共安全,自2017年5月20日起,胶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始承担胶州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从业人员以及公共场所从业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及办理《健康证明》业务。
胶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已顺利通过省卫计委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审核验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开始承担辖区内企业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温馨提示:
1、体检当日请空腹,体检前日应注意休息,忌暴饮暴食,忌饮酒。
2、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3、从业人员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照片2张;
4、接毒接害企业职业健康检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企业开具的《个体职业健康检查委托书》,《个体职业健康检查委托书》样表电子版请从邮箱jzsytjzx@126.com获取。
查体地点:胶州市福州南路98号宝龙广场北50米路西(胶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门诊楼三楼体检中心)
7.8.9.66.88.201.305路公交车第三人民医院站下车
18.216.502路公交车宝龙广场站下车北50米路西
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32-82237328
医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2238783
文/图 半岛网记者 黄超 通讯员 孙丽丽
[编辑: 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