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18日消息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自去年12月青岛全面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经过网络系统改造联通、异地人员信息备案等具体工作,现已顺利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联网结算。
据了解,目前青岛完成了首批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信息备案工作,同时已有28家定点医院(名单详见附件)通过了联调测试,实现了与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顺利对接。预计9月底青岛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将增至75家,今年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都将陆续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这意味着青岛参保人到外地就医,在就医地符合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外地参保人到青岛就医,在符合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也可以直接联网结算。无论青岛参保人到外地就医,或是外地参保人到青岛就医,在就医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院结算时,只需按规定承担个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这将解决异地就医人员报销周期长、垫资负担重、往返奔波等难题。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由于新版社会保障卡是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因此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须办理并激活新版社会保障卡,这样才能保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联网结算。
目前,青岛能够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的人员范围包括四类,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其中,青岛前三类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须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择就医地就诊医院;异地转诊人员须向青岛承担转诊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到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备案手续。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除以上四类人员,青岛异地急诊、大学生原籍治疗、异地门诊大病、异地未转诊以及虽已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但未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均不能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青岛上述参保人员须携带有关病历材料回本市进行报销。
附件:
青岛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院名称
1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2 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
3 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〇一医院
4 青岛眼科医院
5 青岛市市立医院
6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7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8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9 青岛市中心医院
10 青岛市胸科医院
11 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12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13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14 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
15 青岛市商业职工医院
16 青岛洪强骨科医院
17 青岛思达心脏医院
18 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
19 山东省青岛慢性病医院
20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21 青岛城阳古镇正骨医院
22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
23 青岛市城阳区第二人民医院
24 青岛市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
25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26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〇一医院崂山分院
27 青岛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8 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
记者 孙贴静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