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汪昌莲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17年第7号预警,发放资助物品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尊严,不能大规模集中发放明显将困难学生和非困难学生割裂区别开的物品,建议采用发放校内超市代金券等既隐性又能满足学生不同需求的资助方式。宣传工作要保护学生的尊严和隐私,不得让学生在照片、视频等宣传材料中充当“盆景”,涉及学生个人的事项必须征得本人同意。(8月8日人民网)
一直以来,在评定困难学生、发放助学物资过程中,要求学生在公开场合陈述申请理由,是一些高校惯用的做法。但这种让学生“当众诉苦”的方式,在校内外也饱受诟病。有网友认为,这种自揭伤疤的做法太不人性,伤害了困难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基于此,2017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这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预警,要求“资助学生要尊重隐私”,显然是对禁止“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的进一步重申,使助学制度释放出了人本情怀。
此前有媒体报道,某高校一名女生因演讲的内容不够“困苦”,得票不多,回宿舍后哭得一塌糊涂;有的贫困生认为如此“诉苦比困”,有损人格尊严,不得不放弃了申请。事实上,尽管困难学生需要物质上的帮助,但他们更需要与人平等、被人关爱、受人尊重等情感抚慰。
可见,尊重学生隐私,让助学制度更有人性,让困难学生更有尊严。为使助学制度更科学、合理,高校同地方政府要实行信息共享,共同制定困难学生评价标准,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同时,有必要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考核机构,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劳动力质量及贫困生日常消费状况等方面,以数据化、专业化、科学化的手段进行评估。特别是,应该采取隐形资助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困难学生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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