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现场对19辆卡丁车进行查封。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鲍福玉 实习生 丁媛媛
李先生之前在市北区一家卡丁车俱乐部工作,结果上班当天就被撞伤,之后他将俱乐部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共计9万余元的相关费用,可是判决下达后,对方却迟迟不予赔付。为了保障原告利益,市北法院执行局8日对被告卡丁车俱乐部进行强制执行,现场查封卡丁车19辆。
上班第一天就被撞骨折
公司被判赔偿9万余元 李先生2016年2月6日受雇在被告迪卡卡丁车公司从事卡丁车现场管理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当日20时许,李先生被卡丁车撞倒致伤。“当时有一名客人的车撞在了轮胎上,因为卡丁车没有倒挡,所以他就过去拖车,结果在这个过程中,被另外一个客人撞伤了!”俱乐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李先生受伤后被送至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至同年2月22日。入院诊断: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伴踝关节半脱位(左),足内侧皮肤撕脱伤(左)、足第二跖骨骨折(左),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
同年,李先生将迪卡卡丁车公司告上法庭,经过市北法院审理:本案中,原、被告的责任比例应按2:8为宜。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依照相关法律,被告青岛迪卡卡丁车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及本案受理费、鉴定费9万余元。
判决书于2017年4月份下达,但是被告却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李先生向市北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
19辆卡丁车被法院查封
被告承诺月底前结清 为了保障原告的权益,9月8日,市北法院执行局对被告该卡丁车俱乐部采取了强制执行,现场对19辆卡丁车进行了查封,同时,对俱乐部法人下达了传票。
采访时,现场卡丁车俱乐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李先生的受伤是个意外,受伤后俱乐部先后垫付了5万多块钱用于他的治疗和探望。他们也并不是不愿意给李先生钱,而是目前经营状况不善所致,目前他们只能勉强维持。对于法院查封一事,他表示已经联系俱乐部的法人徐先生,争取尽快处理此事。
8日下午,卡丁车俱乐部的法人代表徐先生和申请执行人都来到市北法院,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俱乐部负责人表示,将于8日先行支付3万元的赔偿,剩下的赔偿将于月底前支付。对此,市北法院也表示,针对这种情况他们也对被告采取“活查封”的方式,允许俱乐部继续经营,以收入偿还原告的相关赔偿,但是不允许对方擅自变卖、处置被查封物品,用以继续保证执行力度和原告利益。
■相关链接 集中行动拘留2名执行人 市北法院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夏雨执行”活动。9月8日,市北法院再次开展集中行动,该院执行局在法警队、研究室等部门配合下,组织20余名干警、出动警车6辆,兵分3路对6名被执行人采取集中拘留、搜查行动。截止中午12时,对1名被执行人办公经营场所依法进行了搜查,扣押被执行人财务账册,下步将委托审计执行。成功拘留2名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到院后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共计执行案款182万余元,其中160余万元分两次履行完毕,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