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新规开先河:优秀网文也可算作论文

2017-09-18 08: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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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日前发布《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将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

  根据该《办法》,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包括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其中原创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

  《办法》对网络文化成果的发表媒体、传播效果都有较为细致的规定。例如,文化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并形成重大影响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在《新华每日电讯》《参考消息》《半月谈》、央视等央媒及其“两微一端”发表并形成较大影响的,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刊发;在包括新浪、搜狐、网易在内的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转载并产生较大影响、形成较大网络传播的作品,也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刊发。

  “重大网络传播”指作品被不少于2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以及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较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其中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万。

  该《办法》一经推出,引发广大师生和网友热议。网友“武志德”表示,该举措是“海纳百川”,开了国内高校先河,有巨大创新意义。网友“道不远人”则质疑,网络文章、作品能否保持学术的严肃性。       据新华社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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