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9月18日,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青岛崂山玻璃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隐患已停产撤人,因该公司第二车间厂房和配套烟囱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建筑物可靠性等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需进行整体加固或拆除重建,目前正在整改。
另外,有三家企业被行政处罚,共罚款11万元。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明显的标志被处罚2万元;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对李宾宾等5名劳动者采取相应措施被罚款1万元;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未按规定组织杜晓阳等5名接触汽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被罚款8万元。
(城市信报记者 李晓芳)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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