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超员“黑校车”见交警就逃 9月14日早上6时30分,青岛李沧交警通过连日来的缜密调查、精心布控,终于将出没在宾川路小学附近的非法黑校车查获。
近日接群众举报,宾川路小学附近有面包车成批接送学生,存在安全隐患,接警后青岛李沧交警便立即安排警力进行摸排调查,在早晚护导的过程中果然发现有十余个不同年龄段的孩子结队进出学校,民警顺藤摸瓜,迅速锁定一辆存在重大嫌疑的五菱小型客车。
9月14日早上6时30分,执勤民警驾车巡逻至广水路128路公交车站处,发现有10余个孩子正准备登上这辆车号为鲁BN1D18的五菱牌小客车,民警立即赶上前去,不曾想,面包车驾驶员发现民警后,立即关闭车门,拉着孩子们迅速沿宾川路右转逃离。执勤民警一面驾车追赶面包车,并不停通过喊话器喊话示意其立即停车,最终在驶出五六百米处将该车叫停。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车内有一名男性驾驶员和7名学生,为避免接下来的检查影响学生的情绪,民警先是给每人发了一瓶矿泉水,后联系车辆将他们送至学校,确保车上的学生们安全准点赶去学校。
经查询,该面包车并不具备校车资格,其所有人为卢某某,车辆核载7人,每天接送十多名学生已经超员,且车辆保险日期为2015年12月3日,呈过期状态。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且因超员面临100元、记3分的处罚。。
校车安全关系这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青岛李沧交警提醒广大家长和机动车所有人,为了孩子的安全,一定要遵守交法,向黑校车说不!
案例四:酒驾撞人喊来老乡顶包 9月14日凌晨,黄岛区发生一起轿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严重受伤。事发后,司机主动报警,但是因体型偏差,被伤者认出并非“肇事司机”,沈某某终于承认,原来他竟然是替酒驾肇事的老乡沈某“顶包”。
当日凌晨3点,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驾车在滨海大道与海南路路口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请民警到现场处理。事故民警到场调查发现,沈某某所驾驶的黑色凯美瑞轿车在路口撞倒了对方,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头部受伤昏迷,已经被送往急救中心进行救治。沈某某称,自己驾车从海南路掉头往南走,突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南往北过来撞倒了轿车的前保险杠上摔倒了,便报警了。
2个小时后,民警接到医院来电称伤者已经清醒,经诊断头部及身体多数损伤,颈椎、胸椎骨折,民警带沈某某来到医院,令民警意外的是,伤者一看到沈某某便称他并非肇事司机,“那人胖胖的,这人是个瘦子,肯定不是他。”沈某某一看露出了马脚,随即向民警承认了自己并非肇事司机,肇事司机是自己的老乡沈某,两人虽然同姓,口音也比较相似,但是体型上的确差别很大。“当时我老乡说他喝酒出事故了,说是能私了,让我顶替他承认是我开的车,还可以走保险,我就同意了。”办案民警随即联系到了肇事司机沈某。
经了解,两人系浙江籍,在黄岛区承接工程,因为是老乡,两人关系密切,肇事司机沈某前一晚和同事一起吃饭,喝了四五瓶啤酒后,一直到凌晨1:40开车离开,送朋友到了海南路吃夜宵,自己打算开车回暂住处,刚刚调头就撞了一辆直行的二轮摩托车,骑摩托车的小伙倒在地上血流不止当场昏迷,沈某知道自己是酒驾,就慌了神,害怕被交警处罚,也害怕保险不报销,就赶快给老乡沈某某打电话让他来顶替,不料被受伤的小伙子醒来后认了出来。
经检测,肇事司机沈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酒后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而顶替的老乡沈某某也因此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栾心龙
大整治行动第19批部分交通违法曝光名单: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