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0月17日消息 近日,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对各区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环保部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核定结果,青岛市前三季度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情况揭晓。
从监测结果分析,目前各区市四项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指标均有所改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城阳区、市南区、平度市、李沧区、崂山区、即墨市、市北区、黄岛区、胶州市、莱西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城阳区、即墨市、莱西市、市北区、市南区、黄岛区、李沧区、平度市、胶州市、崂山区。前三季度,即墨市出现2处秸秆禁烧火点(非重点禁烧区域),黄岛区、城阳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关于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我市今年在各区市继续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工作。根据《青岛市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要求,我市将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改善、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各区市四项污染物年度平均浓度达标改善情况、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有关区市秸秆禁烧工作等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青岛还设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对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生态补偿,年终将进行一次性结算。
通讯员 郭钊敏 葛晶晶 记者 徐圆
[编辑: 王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