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16时40分许,即墨的胡某某饮酒后驾驶鲁B5H16N号小型轿车,沿603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即墨市王村镇黄庵村处,与对行的王某某驾驶悬挂鲁B736××号牌的黑色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及王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胡某某现场弃车逃逸。鉴于案情重大,即墨交警事故科立即成立专案组,尽快破获该案。
经了解走访,民警得知胡某某在田横镇东崔戈庄有一个养猪场,当晚,专案组立即会同王村中队民警,赶赴田横东崔戈庄胡某某的养殖场附近,发现路前方一个模糊的人影,看到警车后迅速跑走。专案组民警立即会同田横中队民警经仔细搜索,民警在路边树林中将胡某某抓获。
经审讯,胡某某称中午和几个朋友小聚,席间自己喝了几瓶啤酒,散席后,自己感觉开车还行,就驾车准备回家,不想到事发地酒劲上头,因为车速过快躲闪不及,与王某某驾驶的黑色二轮摩托车相撞。知道自己是酒驾,为躲避处罚王某某才弃车而去,还想着等醒酒后再去交警处处理,没想到当晚就被警察抓获了。
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被即墨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华祥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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