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报道
半岛都市报12月26日讯 半岛记者12月26日从交通部网站获悉,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指出,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为: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绑定ETC卡或用户卡,发票开具。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暂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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