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月12日消息 1月11日,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案件初审等工作中的作用,市南区食药监局组织召开法制员培训会。局分管领导、法规科室负责人及各食药所、稽查大队法制员参加了会议。
市南区食药监局召开法制培训会现场
会议首先传达了局新修订的关于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会议精神,强调了对于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办案机构认为可以免予处罚的应该注意几点要求:一是应由当事人现场提供相关资料的,应如实记录并进行影像取证,现场不能提供,应下达限期提交证据通知书,逾期不能提交的不予认定,且办理期限应缩短在60日内办结。二是对于违法所得,应充分取证,不能因取证困难而认定无违法所得。三是对于案件证据,应注重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完整性。
此外,会议还详细解读了法制员工作制度,全过程执法记录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围绕法制员的工作职责、执法办案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环节注意事项等内容展开。
法制培训会的召开,为法制员以后的工作做了规范性指导,有利于提高法制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促进和营造市南区食药监局学法用法环境和氛围, 全力助推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通讯员 郭道果 记者 王君莉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