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办实事解读:启动棚户区改造3.5万套

2018-01-13 08: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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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笑笑

  启动棚户区改造3.5万套(户),完成住房保障7000套(户),整治居民楼院500个。在今年的市办实事中,青岛市将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优化市容市貌。将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改造危房1200户,改善农村困难群体居住条件。

  市办实事中提到,今年启动棚户区改造3.5万套(户),其中,市南、市北、李沧三区1万套(户),其他区市2.5万套(户)。同时,今年将继续扩大货币补贴范围,将市内六区租赁补贴的收入标准调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10元;通过实物保障和新增货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7000套(户),其中实物保障4000套,新增租赁补贴3000户。

  据了解,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在街道受理初审、初次公示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二次公示。建立了“六部门联审制度”,由房管、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税务等六部门,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在保障房分配上通过综合计分,真正让最急需住房保障的家庭和群体享受到优惠政策。

  此外,对500个居民楼院实施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市容市貌,提升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改造危房1200户,改善农村困难群体居住条件。据了解,2012年以来,青岛市已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2万户,其中:2012年改造4067户、2013年4668户、2014年3000户、2015年3500户、2016年6000户、2017年1050户。

  2018年计划1~3月进行农村危房摸底、鉴定、审查等前期工作。4月~11月转入施工阶段,其中二季度为施工准备、启动阶段,主要是落实了施工队伍、开始危房改造施工和下拨启动资金,6月底前完成300户;三季度进入全面施工阶段,9月底前完成900户,11月底完成全年1200户的改造任务。

  哪些房屋属于棚改范围

  1.哪些房屋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

  答:据介绍,青岛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危旧房和城中村。危旧房是指用于居住的筒子楼、破旧平房和倒危房。其中,筒子楼是指缺少独立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的非成套住宅楼;破旧平房是指没有给排水、燃气等基本公共配套设施,居住条件恶劣且房屋破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平房;倒危房是指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D级房屋。

  2.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棚改计划和咨询政策?

  答:各区、市政府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市民可以直接向相关区、市棚改责任部门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市南区 市南区城建局开发管理科 88729932;市北区 市北区开发建设局政策法规科 66952732;李沧区李沧区建管局棚改科 87619115;崂山区 崂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规划土地科 88999758;西海岸新区 西海岸新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村改科85172907;城阳区 城阳区建设局开发处 87968577;即墨区 即墨区住宅办 89063051;高新区 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68686961/68686962;胶州市 胶州市房产管理局 82289289;平度市 平度市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 88338897;莱西市 莱西市城市化办 88472222;青岛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8727012。

  3.居民楼院整治提升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整治内容主要包括:(1)对居民楼院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圈占毁绿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2)做好整治后垃圾清运工作,对整治后场地实施绿化、硬化、美化。(3)具备条件的居民楼院,将采取“草改乔、灌改乔”保绿增绿方式,发展林下停车,深度挖潜解决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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