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庭履职!法院院长任审判长检察长当公诉人

2018-01-13 09: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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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张竞舟 报道

  半岛都市报1月12日讯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1月11日,随着法槌落下,在青岛市看守所法庭,审判长宣布一起抢劫犯罪案的开庭。这次庭审,担任审判长的是李沧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永奎,代表公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的,则是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春宜,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这次庭审的一大看点。

  案件的案情并不特别复杂。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2月6日19时许,被告人隋某某伙同戴某某预谋抢劫,在李沧区某酒店,以嫖娼为由将被害人葛某某骗至房间后,使用暴力手段威胁逼迫被害人告知支付宝账户密码,二人通过手机转账,劫取被害人人民币13000元、苹果6手机一部,随即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隋某某当庭翻供,并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这让庭审过程多了些曲折。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因尚有部分事实需要补充侦查,法庭将在进一步查明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之上,依法作出裁判。

  据介绍,“两长”同庭在李沧法院虽属首次,但院长庭长率先垂范、带头办案,在李沧法院早已不是新鲜事。该院制定院长庭长办案工作办法,严格明确院长庭长年度办案数量及比例,充分发挥院长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及新类型案件的理论和经验优势,带动其他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2017年,李沧法院院长、庭长共审结各类案件3941件,占全院总数的52.76%,有力承担起裁判示范引领、审判提质增效的职责使命。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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