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2018-01-31 10:45   来源: 市南人社局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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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创业担保贷款的范围和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办理就业手续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2、本市户籍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所涉及的分流职工,符合条件的网络商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留学回国学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驻青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休学创业在校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4、家庭服务机构创办者。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从事个体经营的,须为营业执照注册人;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须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创业时间以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间为准,且原企业未申请过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人须有具体经营项目、固定经营场所,并正常生产经营。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

  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贷款额度在15万元以上的,至少吸纳1名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至少吸纳2名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单位)须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和怎样还款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期一年,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两年,采取第一年按月付息,第二年按月还本付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贷款期三年,采取第一年按月付息,自贷款第13个月起按月还本付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

  4.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

  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个百分点。

  5.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申请人,向工商注册地所属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向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市)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申请人应填写《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并提报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学生证》或休学创业证明;

  ③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反担保证明;⑤其他材料。

  6.创业担保贷款如何贴息

  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按照与经办银行的约定归还本金、支付贷款利息。对贷款期满,足额及时还本付息的贷款人按规定给予贴息。

  ①贴息额度。按贷款期限年度分比例确定贴息额度,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

  ②贴息程序。申请人应于贷款期满后到工商注册地所属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贴息。申请人应填写《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并提报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银行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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