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2月22日讯 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2月22日(正月初七)是节后上班第一天,但7天法定假期间,上班的人还真不少。实际上,在我们身边,国家法定节假日从来不乏坚守岗位的人,像快递员、外卖小哥、铁路工作人员等。他们的工作时间为何如此不同?因为有种工作制叫特殊工时。半岛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岗位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实行标准工时,而采取的无固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因行业特点或受季节等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劳动者连续作业,采取在一定周期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确需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当由用工单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人数、期限和劳动报酬等,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我国有哪些工时制度
1 标准工时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特殊工时
【综合计算工时】
用人单位因行业特点或受季节等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劳动者连续作业,采取在一定周期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可适用于综合工时制的
生产经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以及生产任务不均衡、呈现明显淡旺季的企业一线岗位;
地质及资源勘探开发、建筑、制盐、制糖、旅游、渔业等行业中,部分受季节资源、环境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集中作业的岗位;
交通、铁路、邮政、电信、航空、电力、石油、金融等行业中,部分中断作业可能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岗位;
餐饮、住宿、批发、零售、家庭服务业等行业,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岗位;
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工时计算周期
对于符合条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原则上批准以周、月或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受淡旺季影响的
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或淡旺季影响较为明显的工作岗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实行以半年或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某一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时长
平均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加班工资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另外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举例说明:小张所在岗位经审批实行综合工时制,以周为综合计算周期,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标准工作时间为40小时。以2018年2月12日~2月18日周期为例:截止到2月14日24时,小张已工作时长为25小时,如小张在2月15日或2月16日工作,加班工资的支付有什么区别?首先,截止到2月14日已工作25小时未达40小时。
情况一:2月15日当天工作10小时,合计已工作35小时未达40小时,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情况二:2月15日小张轮休一天,2月16日当天工作6小时,合计已工作31小时未达40小时,但因2月16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须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不定时工时】
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岗位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实行标准工时,而采取的无固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不同行业,不同的岗位,经审批可以适用不同的工时制度;
因上述情形无法实行标准工时而采用的工时制度,须经县级以上人社行政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行特殊工时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特殊工时制度岗位上工作的,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可适用于不定时工时制的
需要机动作业的,由劳动者根据工作需求安排时间的外勤、推销、货运、装卸、长途运输等特殊工作形式的岗位;
实行年薪制或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年度工资高于本市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且可以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管理人员;
对单位经营管理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以及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劳动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且无考勤要求的技术、研发、创作等岗位;
其他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
■定额/考核标准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或考核标准,确保劳动者得到合理休息。
■工资待遇
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相关链接 春节在家工作 是否算加班?
春节期间,在家工作算加班吗?
这种情形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员工春节期间在家工作,应当算是加班,但这需要与单位协商,由单位说了算。员工也应当保留好加班证据。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春运车票是不少人的心头痛。不少人担心,返程上班买不到火车票会被单位认定旷工或是扣工资。如果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
一般来说,员工对购买返程车票应该有一个心理预期,如果车票难买,最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多和领导沟通,争取单位的谅解。单位一般都会在特殊时期给予照顾。
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返程,或者公司以旷工为名开除员工的,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从而进一步要求赔偿金。
返程路上遇事故,这样的糟心事儿想必谁也不愿意碰上。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已发生的实际案例中,时间、路线、目的三大因素在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缺一不可。返程旅途不符合时间、路线因素,返程路线也不符合上班的合理路线,如果出现事故,一般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据《工人日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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