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买到这些商品,可要求商家退货!

2018-03-23 09: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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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客户端记者 王媛

  3月22日,青岛市工商局通报了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8大类流通领域商品665批次受检,检出不合格商品98批次,截至目前,不合格商品全部依法实施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据了解,年度抽检中包括网上销售商品180批次,检出不合格57批次,网上抽检数量居全省第一,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名列前茅。 市民如果购买了公示的不合格批次商品,可要求经营者予以退货。

  2017年,市工商局结合青岛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状况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以涉及群众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量大的商品为重点,突出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集中、近年来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商品,委托远东正大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服装鞋帽类和学生儿童用品类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以及消防产品、学生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煤炭、液化气和涂料类商品质量抽检,抽检以上8大类流通领域商品665批次,不合格98批次。

  其中,根据当前消费升级新趋势新特点,市工商局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2017年,从莱斯玛特网上商城、速普母婴商城、利群商城、京东、天猫、淘宝、1号店和儒行天下8个网络交易平台,有效抽检商品共180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商品57批次。网上抽检数量居全省第一,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名列前茅。

  市工商局表示,公示的98批次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商品开展清查、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案件查办、追根溯源等后处理工作,并将处罚情况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清查工作中,重点查处拒绝或者拖延工商部门责令对不合格批次商品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的,以及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消费者退货要求的行为,通过追根溯源,让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无处藏身。

  此次抽检结果将实行线上线下共同适用。对于网络交易商品抽检,公布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且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名单后,被抽检的网络商品经营者、被抽检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上该商品的经营者及辖区内线下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提供对相关商品的交易平台服务。对于线下销售商品抽检,清查发现线上销售不合格批次商品的,也应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市工商局特别提醒市民消费者,如果购买了公示的不合格批次商品,可要求经营者予以退货。如发现仍有销售不合格批次商品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青岛市工商局将定期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运用信用监管手段,督促商品生产经营者强化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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