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魏海洋 报道
半岛都市报3月23日讯 23日,省教育厅下发重磅通知,自2018年起,我省在部分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第一年12所高校给出了5000个计划,综合成绩包含高校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省内12所高校共给出了5000个计划。省教育厅要求,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当年整体招生计划,未完成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使用。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仅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开展。已经通过我省当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均可报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高考统一报名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日~9日。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能兼报。
根据要求,高校考核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安排在4月14日~16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试点院校自主确定。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比不低于60%。高校考核成绩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之和。
凡被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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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