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户籍政策出台 本科生可先落户城区再就业

2018-03-31 08:2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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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青岛新户籍政策如约而至,3月30日,《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半岛记者对比发现,与旧的户籍政策相比新政有五个比较突出的变化,比如,人才落户方面,50周岁以下博士生、硕士生,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由“先就业再落户”放宽到“先落户再就业”,在派遣期之内的专科生取消社保年限限制。而买房落户方面,由原来要求购买100平方米无贷款新房,调整为购买单套房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不再设定一二手房和有无贷款限制。

  青岛市创新人口管理,本次户籍新政在积分落户和户籍管理两个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成为两大突破点。半岛记者发现,新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度降低积分落户门槛,取消申请人员学历限制,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年限均由3年缩短为1年。

  此外,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半岛记者提问时表示,青岛新积分落户细则预计5月出台。而户籍管理方面,实现全域自由流动,本次改革取消新区向城区迁移的5年限制,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本市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

  本科生先落户再就业

  本次新政适度放宽城区落户政策,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在城区落户有五种方式,包括人才引进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政策落户和引进项目落户,其中人才引进落户为第一大突破点。比如:具有正高级职称等高端人才,凭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落户。50周岁以下博士生、硕士生,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由“先就业再落户”放宽到“先落户再就业”。

  【解读】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以往本科生落户需要现有单位接收才可以,并且由单位来申请引才政策方可落户,而新政没有工作的本科生个人也可直接申请落户。

  高级工缴社保缩至1年

  非本科以上学历,对于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的,符合四个条件之一的也可直接落户,如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等。

  此外,引进紧缺急需等特殊人才和新兴、高新产业人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解读】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高级工缴纳社保年限由2年缩短为1年,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这四类人才落户,需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引进后出具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公安部门凭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办理落户手续。而对紧缺急需人才和新兴产业人才落户采取“一事一议”,也是新户籍政策的一个亮点。

  购房落户市区不再设限

  本次新政中,买房落户政策的变化也备受关注,新政中提到,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解读】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江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购房落户由原来要求购买100平方米无贷款新房,调整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不再设定一二手房和有无贷款限制。

  市社科院社会所所长、研究员于淑娥:一个城市是有其承载极限的,在当前的实际综合承载能力下设置差别化的落户政策,主要以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贡献和与这个城市的‘粘度’为标准。城市化进程中,要争取人口在农村、乡镇、城市之间逐步实现“梯度转移”,而不是集中拥向大城市。为此,在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中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优先解决存量人员落户,同时根据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加快推进全面取消购房面积等落户限制。新政策大幅放宽了购房落户限制,并将持续放宽直至取消购房落户限制。

  员工可随企业成建制落户

  引进项目落户是新户籍政策的一大突破,经市、区政府批准同意,在该区域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及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企业、现代服务企业,以及中央、省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其员工可成建制落户。

  对于政策落户方面,符合8个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调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在3年派遣期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新生,本市生源毕业生及退学回原籍的在校生;符合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落户条件的退役士兵;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落户条件的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随军家属;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地方离退休安置、原本市人员恢复户口、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回国(境)定居人员;在青岛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获得山东省以上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收养人依法收养的子女。

  【解读】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江杰:这8个条件中,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在3年派遣期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社保年限限制也是新政的一大突破。

  新区买房60平米即可落户

  新政大幅放宽新区和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新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在该区域内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在人才落户、亲属投靠落户、政策落户、引进项目落户方面,同等享有城区落户政策,其中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解读】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江杰:这个所谓取得不动产权证也是包括二手房、也包括贷款买房都可以和主城区是一样的。

  积分落户或5月出台细则

  青岛市创新人口管理,积分落户方面的变化是新政的一大突破,积分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红岛经济区。

  在以上区域有合法固定住所、持青岛市签发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的人员,可按《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申请落户。

  【解读】市社科院社会所所长、研究员于淑娥:城市运行是一个供应、服务的综合体,各个工种之间理应唇齿相存、彼此依靠。“积分落户”的门槛设定,首先要考虑引进人口的平衡性和多样性。既要鼓励高端人才落户,也要给普通劳动者以希望。

  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江杰:本次大幅降低积分落户门槛,取消申请人员学历限制,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年限均由3年缩短为1年。

  市人社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处长刘大雄:市政府从2012年推进“百万人才”行动,每年都是要吸引10万人以上人才来青创业,其中2017年引进人才是12.1万人。积分落户政策是2014年提出的创新举措,实施几年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轮户籍新政发布之后对人才落户做了大幅度放宽。我们仍然把积分落户制度作为一个兜底条款。

  在这个环节下积分落户做了三个方面调整。一是取消以前的学历限制。上一轮积分落户要求必须是高中学历,现在把这个全放开了,也是关心民生工程。第二个在社保缴纳年限,包括居住的年限减了1年。下一步积分指标做进一步优化,目的就是更加公开、公平、公正,达到量化保证我们制定的权利。目前细则正在积极沟通,积分落户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市政府八九个部门。积分落户已经形成了惯例一般7月份受理,计划5月份能推出实施细则。

  户籍实现全域自由流动

  根据新政,本市将深化实施居住证制度。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还要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区域分布等情况。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大数据平台,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等信息系统,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应用。

  健全落户统计体系。健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体系并做好城镇化率的统计工作,强化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好国家、省“人、地、钱”挂钩政策。

  【解读】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江杰:户籍管理方面的变化,一是实现全域自由流动,本次改革取消新区向城区迁移的5年限制,上一次新落户新区的户籍如果向城区迁要满5年,现在这个限制取消了。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本市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二是设立社区公共户,对全市有户籍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进行管理。三是完善人才集体户,对全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工作单位的引进人才进行管理。

  市社科院社会所所长、研究员于淑娥:实现全域自由迁移。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之后,将逐步实现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外,充分尊重转移人口意愿,力保其合法权益。新政策提出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自愿迁移落户,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不断提升长期在青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口归属感、幸福感。

  ■配套政策 农民进城落户有利好

  A

  新落户教育适龄儿童

  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和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方式,依法保护本市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完善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机制,将新落户教育适龄儿童全部纳入本市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完善招生入学政策,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在教育资源紧张区域,相关区(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校划片、积分入学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市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统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用足用好教师聘任制政策,根据教育适龄人口变化做好师资储备。

  B

  落户农民租房享补贴

  鼓励个体户缴公积金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技术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本市医疗救助范围。

  C

  推动落户农民

  参加养老社保


  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政策,加快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待遇。完善并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创业指导、后续支持等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在就业创业所在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享受同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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